(七) 待人接物 > 狼狽為奸
狼狽為奸
相傳,古時候有兩種長相非常相似的野獸,分別叫「狼」和「狽」。它們都是喜歡偷吃農家豬羊的野獸。二者唯一不同的是:狼的兩條前腳長,兩條後腳短;而狽卻是兩條前腳短,兩條後腳長。
有一次,一只狼和一只狽共同來到一個羊圈外,看到羊圈中的羊又多又肥,就想偷吃。但是羊圈的牆和門,都很高,狼和狽都不能爬去。於是,它們就想了一個辦法。先由狼騎到狽的脖子上,然後狽站起來,把狼抬高,再由狼越過羊圈,把羊偷出來。
假如狼和狽不合作,就不能把羊偷走,養羊的農民也會少很多損失。然而,這樣偷羊的事,狼和狽卻經常合夥幹,而且走在一起的時候,顯得非常親密。
後來,人們就根據這種現象,創造出「狼狽為奸」這個成語,用來形容那些相互勾結幹壞事的人。

課後小劇場
Ava:「氣死我了!」
Qubit:「誰惹你生氣了,艾音韻?」
Ava:「賣水果的說要付27元4角五分,我給了50元。旁邊一個買水果的說找我12元5角5分就行了。這兩個人狼狽為奸,多收了我的錢!」
Qubit:「呃……這個故事告訴你,數學一定要學好啊!」
詞性: 貶義詞
近義詞: 一丘之貉
反義詞: 志同道合
例句: 沒過多久,那兩個狼狽為奸、四處作惡的盜賊就被抓住了。